什麼典範呢?

卡爾 巴伯的『科學證偽論』。



KARL POPPER 是我大學時代接觸到的科學哲學大師,

他在1940年代所寫的『開放社會及其敵人』以及『歷史定論主義的貧窮』,對於我心中以為的『科學』,提供了很大的成份。

從1990年代以後,大陸開始風迷卡爾 巴伯,

據說他的著作幾乎都有翻譯本在大陸出版。

他主張一個理論是否是科學的理論,主要在於能否根據那個理論形成一個可被驗證的假設。如果那個理論的假設一直能夠通過檢驗,那麼它就會是到目前為止最合適的科學理論。

這個『否證的可能性』,對於我這個年紀的人來說,或許已經是以為最正確的科學哲學的看法了。

沒想到,前兩天逛書局,看到一本小小的『科學哲學』(2009,南京,譯林出版社),會買它,主要是因為它是中英對照的版本,覺得可以拿來當作名詞辭典用用。

結果作者(SAMIR OKASHA)開宗明義,就提出了對於巴柏理論的批判。

他的批評很有道理,於是,對我而言,一個沿用了二十幾年的典範,從此動搖。

這個時代,新知來得太多太快,真是天天充滿驚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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