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寒假,已經兩個星期了,

這兩個星期,基本上就是閱讀,思考,看電影,自由書寫。

閱讀什麼呢?先是閱讀了一本用榮格的原型理論以及坎伯的英雄之旅的角度,

來剖析電影史上著名的作品的書。

所以摟,我的電影觀賞,基本上就是配合著這本書,

把其中它最常提到的幾部電影,仔細的看了一遍。

然後呢,開始閱讀另外一本,也是好萊塢著名的劇作家的心得結晶,

這本書就像是小辭典一樣,把他很多的經驗談化成一篇一篇的小文章,

可以獨立分開來讀,

而書中也提供了交互參照(cross reference)的編排,

方便讀者把相關的概念查照閱讀。

思考嘛,常常在夢中進行,呵呵,有趣呢,

剛剛看過的文字,不知道為甚麼,好像就變成了夢中的場景,

而我就是電影當中的一部分,有時候是主角,有時候是配角,有時候是佈景,

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夢什麼,只是這幾天心情基本上都還蠻愉快的,

想來是好夢,也就不花力氣去判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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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一夜好夢,今晨醒來,覺得心情平靜安祥,

翻開書繼續讀,

讀到談論角色這回事的一篇,

覺得很有意思,

剛好剛剛又去看到阿德哥哥最新的文章

他在談的是剛上映的國片『艋舺』這部電影當中的人物之間的互動,

這跟我剛剛的閱讀很可以相互發明,

所以請允許我做點文抄公的工作,摘錄一段讓我深思的文字:

一個角色之所以有趣,常常不是取決於他自己,

而是取決於他與其他角色之間的關係。

角色的定義,比較與他的職業無關,而是與他們的行為有關,

而在戲劇當中,角色的行為就是與別人互動。

你可以想像,如果『畢業生』當中的男主角,或者『飛越杜鵑窩』的男主角,

加上『唐人街』的男主角,

都成為你的鄰居,那他們在你眼中很可能只是討人厭的無名小卒。

唯有在與他人發生互動之後,他們的角色才會顯出趣味性。

換言之,我們可以說,從來就沒有『有趣的角色』這檔事情,

只有『有趣的角色互動關係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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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觀點,讓我聯想到前天一個學生的求助。

他問我怎麼樣做才能跟她的男朋友回復之前的甜蜜。

這種問法,就像是在問說,怎樣的角色,才是最有趣最有吸引力的?

我也很好奇,不知道有沒有誰有答案的?至少我是沒有標準答案。

回過頭來,說到人生的角色,

在每個一個人心中,必然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,都編好了一個故事,

在這個故事當中,一切都是如此的合理。

那是每個人心中的準則,

一個人的人生會活成什麼樣子,那就跟這個準則息息相關。

當我們帶著我們的準則,試圖去影響別人的時候,

這個複雜度,並不是簡單的說你這樣做或者那樣做,就可以解決的。

重點在於,還有另外一個人,而那個不在場的人擁有決定權的時候,

事情就變得很耐人尋味了。

周瑜打黃蓋,一個願打,一個願挨。

於是,這個有趣的互動關係,就成立了,

他們彼此都達到自己心中準則所要求的目標。

對於這個努力想挽回愛情的學生,

我給的建議是,努力的去做你能做的,如果很順利,那就ok啦。

如果你一直努力到你覺得自己很委屈的時候,再回來找我商量。

人生,如果有夢,就努力吧,

如果發現那個夢成為惡夢,或者發現它其實是個妄想的時候,

那麼,人生或許就到了換幕的時候,

或許,換個環境,找到不同的角色,他願意跟我們產生有趣的互動,

那樣,人生或許就更豐富而鮮活許多呢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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